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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行校务公开促进行风建设

2006-11-13 新闻中心 

三年多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教卫科工会把推行校务公开工作,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切入点,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全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日前,在全国校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他们的做法得到了与会同志的一致好评。 1999年7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教育厅下发了《云南省教育系统推行政(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对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从不同的角度积极协同党、政全力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领导机制。省教育厅每年都将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工作落实到基层,任务分解到个人。同时,针对部分职工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积极的情况,学校通过召开会议,利用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各级各类学校还坚持以教代会作为开展校务公开的“直通车”,通过校务公开栏、文件、民主生活会议、党政工联席会议等,公开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管理、经费收支、干部任免、职称评定等情况。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学院等单位还通过二级学院教代会、校长校情发布会、广播、网络、告示、征询、审议等方式,使一些敏感问题在公正、公平、公开的条件下,让师生员工明明白白。省教育厅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察和交流工作,把校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据介绍,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切实推进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解决了干部职工和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学校通过教代会这一民主管理的基本载体,使学校的重大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学校的各项工作生机勃勃,有声有色。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各校规范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了民主监督力度,教育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去年,省政府专门对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行了全面的民主评议,其中,社会问卷调查表综合满意率为97.03%。 刘熙(云南日报) (200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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