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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刊发王启梁教授理论文章

2014-09-01 新闻中心 

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兴起,是当代中国法学发展的新趋势。社科法学主要受美国法学传统的影响,强调运用社会科学的方法来研究法律现象,以经验研究为基础,注重因果关系解释的研究进路。法教义学主要受德国法学传统的影响,强调体系化,以法律文本和信条为基础,注重法律规范及规范与事实之间关系的解释,重视法学通说。

历史传统、研究进路和知识偏好上的显著差异,使得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之间形成了激烈的争论态势。为探究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因何而争,以在展现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真实图景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彼此了解基础上的良性互鉴,整体提升中国法学的学术竞争力,《光明日报》“理论周刊·学术”版8月13日专门刊发了业内专家的笔谈文章。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启梁受邀撰写了题为《中国需要社科法学吗》的“领衔文章”,全文约3000字。

文中,王启梁指出,社科法学的壮大,使得中国的法学研究、学说和理论呈现出多元化格局,这意味着对法律、法治的解读具有了不同的角度和可能。就“社科法学反对什么”这一问题,王启梁认为社科法学不曾反对过对法律展开规范性的研究,但是大部分社科法学研究者确实反对“法条主义”的法律观和法学研究在智识上的孤立;就“社科法学能为中国做什么”这一问题,王启梁认为社科法学致力于增进法学领域认识、理解和处理法律问题的多样性,尤其在促进法律与社会差距的弥合及培养素养全面的法律人才方面意义重大。

现年37岁的王启梁教授主要从事社会与文化中的法律、社会问题与法律、民族问题与法治等的研究。近十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发表CSSCI论文20余篇,著有《迈向深嵌在社会与文化中的法律》等,是中国社科法学领域的知名青年学者。因教学与科研成绩突出,曾获第十四届霍英东青年教师奖。

撰稿:祁志浩

(编辑: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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