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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讲报告会

2018-07-02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安排部署,6月29日,云南省宪法巡回宣讲团成员、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陈云东教授为学校领导干部和师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校党委书记杨林、校党委副书记张昌山、李建宇,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陆琴雯,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泽宇、周学斌、张力、丁中涛以及全校实职处级干部、师生代表等共同聆听了宣讲报告会。

陈云东教授以“学习新宪法修正案 增强依宪治国意识”为题,为师生带来了一场丰盛的法治文化盛宴。他从宪法修正案概述、最新宪法修正案概要等方面,围绕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基本内容、此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等进行了宣讲。

张昌山主持宣讲报告会。他说,陈云东教授的宣讲报告深入浅出、旁征博引,使与会人员深受教育和启发。希望大家以此次宣讲报告会为契机,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要内容、核心要义,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校作出新的贡献。

撰稿:陈涛 摄影:陈涛

(编辑: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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