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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建筑学专业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

2025-06-19  

近期,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关于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类、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5〕第1号)》。依据专业评估(认证)的结论,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报送2025年建筑学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名单的函》。在该评估中,云南大学建筑学专业通过了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为学科的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建筑学专业的评估工作涉及师资力量、教学架构、研究与教学水平、实践设施以及毕业生素质等多项关键指标。评估委员会在对申请材料、自我评估报告及其反馈意见进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评估专家组的现场考察、教学档案的审查以及师生间的交流座谈等方法,对云南大学建筑学专业的教育条件、课程规划、设计实践和社会服务功能给予了认可,认为该专业在培养目标的明确性、地方特色的彰显以及产学研结合的显著成效方面表现突出。

通过本次评估,云南大学建筑学专业的毕业生将被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同时将具备报考注册建筑师等专业资格的有利条件,并在申请国外相关资格时享有优势。展望未来,学院将继续深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加强师资力量的建设,推动学科向新工科领域转型与升级。学院将致力于在西南边疆地区扎根,服务于国家的战略需求,致力于打造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建筑学教育中心,为区域城乡建设及行业发展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的专业人才。

2017年,建筑与规划学院开设五年制建筑学专业,依托“双一流”平台,以“家国情怀、哲匠精神、国际视野”为理念,旨在培养具有云南民族特色的建筑人才。专业明确培养通识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目标,提供多元化教育。教学上,强调学科特点与地区背景结合,形成“规模、质量、特色统一”和“教学、科研、实践结合”的理念。遵循“强化基础、突出应用、注重创新、提高能力、优化素质、办出特色、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原则,构建了以建筑设计为核心,包含“民族与地域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和“高原山地人居环境与城乡设计”特色方向的课程体系。课程分为三个阶段:一年级基础教育、二至三年级专业进阶、四至五年特色方向培养,形成涵盖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的系统化课程体系。

我国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工作自1992年起开展,该评估体系得到了国际建筑师协会(UIA)的认可,作为中国建筑教育质量的认证标准。通过此评估的高等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位,获得了《堪培拉协议》框架下的国际互认,这表明其专业教育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截至目前,全国共有82所高校的建筑学本科专业通过了此项评估。

来源:建筑与规划学院

编辑:张懿淼 责任编辑: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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