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 >> 正文

国际河流与生态安全研究院孙璟睿副教授在Nature Reviews Biodiversity发文提出基于流域单元的淡水外来物种定义与管理路径

2026-02-26  

在淡水生态系统管理中,一个长期存在的矛盾是:政策制定依赖行政边界,而科学评估却需基于生态单元。这种错位导致外来物种的定义混乱、管理脱节。云南大学国际河流与生态安全研究院孙璟睿副教授与生态与环境学院Erik Jeppesen、Hugh MacIsaac等专家联合多个国际科研团队于2026年在《Nature Reviews Biodiversity》发表的研究,提出以“流域单元优先”为原则、以种群为单位的分类框架,将淡水外来物种迁移明确区分为“流域内移植”与“流域间引入”,为跨行政区协同治理提供了科学基础。

当前术语体系中,“移植”与“非本地”的界定常因“区域”尺度(如大陆、国家、省份)不同而模糊。例如,同一鱼类在跨越多个行政单元的河流内可能被同时贴上“移植”或“外来”的矛盾标签。许多国家政策仅聚焦跨国界物种的管理,而国内跨流域引入常因“本国物种”标签被低估风险,导致资源分配偏离高风险路径。研究提出明确分类规则:在种群层面,同一流域内不同子流域间的人类助迁定义为“移植”,而跨流域迁移则视为“外来/非本地物种引入”。该规则以全球水文数据集(如HydroBASINS)划分的流域为单元,恢复术语的生态本质。这一分类显著提升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并为跨行政区管理协作提供统一标准。

为何应摒弃“地缘政治单元”分类逻辑?行政单元作为区分非本地物种引入的参考单元并不可靠,因为它们忽略了水文边界。以长江和湄公河流域为例,尽管两者地理相近,却拥有截然不同的水生动物区系,物种在其间的迁移需跨越重要的生态屏障。以鳡鱼(Elopichthys bambusa)为例,基于大陆尺度的分类方式将亚洲范围内的迁移(无论是在长江流域内部,还是从长江迁移至湄公河)均视为相同的“移植”行为。国家层面的规则亦如此,仅因迁移发生在国境之内,便将跨流域迁移错误地标记为低风险行为。这两种方法均将生态上独立的流域强行纳入地缘政治单元,掩盖了真实的引入路径风险。采用“流域优先”规则可纠正此问题:长江流域内的迁移仍属“移植”,而迁移至湄公河流域则因跨越流域边界而被视为“非本地引入”。将此逻辑延伸至种群层面,来自不同流域(如长江与珠江)的同种鱼类种群将获得不同的原生性标签,从而保留其生态独特性,并揭示引入行为是否可能导致基因渗入风险。

文章还从科学分类到管理实践提出三项建议:1.筛查与监测:管理人员需以流域/子流域为单元进行外来物种筛查与监测,将早期监测点设于河流汇合处、运河节点等关键水文位置,替代行政边界监测。2.风险评估:对所有人为物种迁移(包括国内跨流域引入)实施基本筛查,并对拟议移植项目开展基于历史入侵性的评估。3.遏制策略:对已建立种群,以子流域为遏制单元,通过绘制入侵前沿、优化天然/人工屏障、加强未保护汇合处监测及快速响应行动控制扩散。

“流域优先”框架为外来水生物种的分类与管理提供了科学路径。未来需推动跨机构实施,并通过流域分辨率指标评估其有效性。标准化定义与共享证据库将促成更早探测、更一致决策与更快速响应,最终提升淡水生态系统的保护效能。

论文信息:

Sun et al. (2026). Basin-based science and management of freshwater invasive species. Nature Reviews Biodiversity. DOI: 10.1038/s44358-026-00136-2

来源:国际河流与生态安全研究院

编辑:张懿淼 责任编辑:李哲

上一条:生态与环境学院程晓莉团队在... 下一条:材料与能源学院郭洪教授团队...

【关闭】

最新文章

Copyright © 2006-2026 云南大学党委宣传部(含新闻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云南大学授权,请勿转载新闻文字、图片或建立网站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联系邮箱:ynunews@ynu.edu.cn